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鹤煤寺湾井、电石厂、九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分三个区,利用鹤煤公司寺湾井、电石厂、九矿闲置场地及屋顶,设计光伏容量约6.6MWp。其中:
1.在鹤煤寺湾井院内地面约3.2万平方米,建设光伏发电容量约3.25MWp,拟采用≥635Wp的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发电后采用“自发自用”消纳模式,通过一台升压箱式变压器就近接入鹤煤矿电6kV供电系统就地消纳。
2.在鹤煤电石厂院内彩钢瓦、水泥屋顶、地面约2.2万平方米,建设光伏发电容量约1.95MWp,拟采用≥635Wp的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发电后采用“自发自用”消纳模式,通过两台箱式变压器就近接入鹤煤矿电10kV供电系统就地消纳。
3.在鹤煤九矿老矿区矸石山场所约2万平方米,建设光伏发电容量约1.4MWp,拟采用≥635Wp的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发电后采用“自发自用”消纳模式,通过一台升压箱式变压器就近接入鹤煤矿电6kV供电系统就地消纳。
投标人职责范围: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除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外,其他所有设备如箱变、并网柜、预制仓及电气配套设施、电缆、无功补偿、光伏支架、混凝土光伏墩、开关、计量表计、继电保护装置、通讯装置、视频监控及光伏区域设置安全围栏、防雨棚等设备均由投标人提供;其他包括地质勘探、赔青、屋顶防水、彩钢瓦除锈喷漆加固、场地平整;以及采购、运输、装卸、保管、施工安装、调试、电站并网、试验等所有项目建设及服务。同时包括影响施工进度所涉及项目的外部关系协调工作,协调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该项目建设范围内影响并网发电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建设工期:工期3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或其控股公司)具有自2022年以来累计开发不低于10MW光伏新能源发电项目,并提供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响应截止日前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文件附企业2022年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的相关材料文件中附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6.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8.鹤煤公司规范员工经商办企业行为要求:响应人须提交《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响应人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承诺其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等人员与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联、任职关联:近三年内未聘用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担任职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披露上述关联关系排除的相关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9.联合体:不允许
注: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8日16时30分到2025年12月15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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