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2025年国脉文化18楼产品演示厅改造(第三次)项目,预估采购金额75069.15元人民币(不含税),含暂列金额3800.00元(不含税),安全生产费(施工、暂列总金额的3%)。建设地点:江宁路1207号。
1.2询比内容:对18楼产品演示区域进行局部改造,主要内容包括隔墙制作安装、楼层电力改造、墙面修补及涂料、地面修补、灯具安装、搬运等,使之符合产品演示条件。
★1.3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
1.4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技术要求:供应商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得分包或转包。
★1.9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81825.37元(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信誉要求: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6施工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下证书:(1)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2)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2.1.7安全人员证书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供应商)。
2.1.8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2.1.9具备有效期内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1张、电焊证1张(以上证书持有人应为项目组成员)。
以上2.1.7、2.1.8、2.1.9条所提到的人员均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缴费期为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缴纳单位为供应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自2023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请参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2.2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