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牌港河道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农村水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石牌港河道环境整治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城东街道石牌港。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北起宏通路,南至东横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河道全线范围进行岸坡清杂及绿化。本次岸坡整治总长度2450m,岸坡清杂及绿化长度为3820m,河道岸线5m-10m范围内进行清杂绿化。
2.1.3合同估算价:约70.35万元
2.1.4工期要求:113日历天,2026年1月8日,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3年12月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4年12月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5年9月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负责人A 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且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6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23 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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