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2025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吊装车辆租赁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
详见比选文件。
3、服务要求
3.1、服务响应时间:比选单位根据需求提前8小时通知(特殊情况2小时)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承诺保证按比选单位需求型号、数量提供吊车、运输车,并提前或准时到达比选单位指定的现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提供承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服务地点: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专营区域内(重庆市两江新区)。
3.3、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均需盖章)
3.4、最高限价取费比例为:100%,最高限价单价随比选文件一同发布,投标报价取费比例不得超过此取费比例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函中填写取费比例,合同签订时单价按取费比例计算,合同签订时单价=最高单价限价╳投标取费比例)。
供应规模:190000.00元(只作为一个参考值,合同有效期内的供应量不能超过该供应规模,与投标限价无关)。
3.5、中标:
3.5.1 未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废标;
3.5.2 在满足以上要求基础上,报价最低方为中标单位;
3.5.3 在满足以上要求基础上且报价相同时,按平台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排序;
3.5.4 在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与纸质报价不一致时,以纸质报价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经营范围含设备租赁)。
4.2设备所有权
(1)报价清单中均应为投标人自有或者合同期内租赁所有。
注:提供至少3台(含3台)清单中设备的行驶证或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设备租赁合同。
(2)汽车式起重机设备须提供省级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颁发的设备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提供8t、12t、16t、25t、35t、50t、80t、100t、150t、200t十种吨位中任意两种吨位即可)。
4.3 持证上岗:
投标人应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出真实性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4 保险要求
所有设备必须购买设备财产一切险(标的为设备购买原值)、设备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等;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购买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保险凭证不做资格审查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比选人在租赁设备时有权查验中标人相关保险凭证,若中标人无法出具相关凭证可视为违约,比选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4.5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1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吊车、汽车租赁类似业绩。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租赁合同。
4.6 若投标人违反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供应商负面清单”进行评审】
4.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5年12月08日16点00分下载邀请比选文件电子版。
6. 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9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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