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湿粉运输处置服务、沥青混凝土运输服务(交通资源集团)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项目业主年度计划,标段1项目业主为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即签订合同单位),标段2项目业主为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即签订合同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标段1需求单位为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就浦新矿湿粉进行运输处置服务,预估处置数量30万吨,运输起点为浦新矿矿区,项目预算为1257.6万元(含税)。
标段2需求单位为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诸暨市白门至大路杨公路建设工程第SJSG01标段(简称“白大线”项目)沥青混凝土成品料运输服务,计划运输沥青混凝土61551吨,运输起点为杭州市富阳区方家井村油树坞富春基地,到达地为白大线施工现场,运距大约为60公里,本标段预算为289.966761万元(含税)。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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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暂定车辆需求数量 |
暂定运输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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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区间 |
参考运距(公里)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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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发地 |
到达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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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浦新矿湿粉运输处置服务 |
10 |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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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四联村浦新矿区 |
合法、合规处置湿粉接收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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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沥青混凝土成品料运输服务 |
20 |
61551 |
杭州市富阳区方家井村油树坞富春基地 |
白大线施工现场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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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暂定运输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提供数量以必须满足招标人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准。
2.3标段1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标段2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1)适用于标段1:自2022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土方处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2)适用于标段2:自2022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沥青混凝土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3其他要求:
(1)适用于标段1的车辆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和能力,并且具有符合政策要求的湿粉运输车不少于10辆,且出具承诺函,并承诺以下要求:
a.湿粉的运输处置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
b.合法、合规处置湿粉,并向招标人提供与处置数量相对应的,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注:需附政府对消纳场地的批复)。
c.湿粉交付完成后,运输处置过程中的一切事宜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2)适用于标段2的车辆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和能力,并且具有符合政策要求的沥青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20辆,且出具承诺函,并承诺以下要求:
a.在合同签订前,每辆车完成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元/辆)。
b.在投入使用前完成对工程车辆顶部及两侧进行有效保温改装,且有效改装保证到场改性沥青到现场温度不低于165℃,摊铺温度不低于160℃;普通沥青到现场温度不低于145℃,摊铺温度不低于135℃。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仅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多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单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顺序为标段1-标段2。同一投标人只可在其中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前一个评审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的评审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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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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