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铁岭电信2025-2026年营业厅装修施工设计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设计范围包含机房办公楼营业厅及附属办公空间的建筑装修、综合布线、给排水、水暖、电气照明、室外牌匾、灯箱LED显示屏及办公家具布置的设计,以及本项目房屋维修、楼体加固、屋面维修、楼板浇筑、墙体拆除等房屋改造工程设计。包含负责设计方案(含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和道具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造价清单编制、设计概算预算编制(含主材取定表)及参加隐蔽工部分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内容、满足施工要求的其他服务(含施工指导等)。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项目预算:3.00万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预估金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服务地点:辽宁省铁岭市
服务要求: 符合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服务质量要求,应在接到施工需求当天到现场勘察,两个工作日内出设计图。
签约方式: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框架+订单合同,算采购量最终以实际订单发生为准,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如采用替代禁止采购的备选处理措施,须明确备选处理措施“针对每例行为,综合评估法下扣减总分3分”。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综合报价折扣限价,最高综合报价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综合报价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推荐3家成交候选人,按照供应商综合排名顺序确定综合排名第一至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有效供应商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设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1.5 成交原则:经过成交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综合排名顺序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结果有效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原件备查。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data/company。
2.1.5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的至少1份装修设计类同类业绩。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和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业绩数量以提供框架协议数量为准,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5)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6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1人;
(2)设计人员1人。
注:(1)须提供人员清单列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3)社保证明须提供专职技术服务团队人员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社保缴费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其中设计负责人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设计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的,须提供人员输出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中应明确该成员派驻至供应商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4)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均不得重复,如果重复,则均不记取。
(5)所配备人员须在人员列表中注明职位,未注明则不计取。
(6)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取,原件备查。
(7)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1.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8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8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8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1)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4)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5)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6)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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