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选煤厂生产副产品(水洗矸)矿区盘运车辆租赁(2025)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我厂生产期间,选煤车间洗煤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水洗矸石,该产品不具备商品煤销售条件,且由于生产车间水洗矸仓库存有限,需要不间断临时盘运至矿矸石山水洗矸临时存放地,再进行二次销售或处理。为满足生产需要,不影响正常生产,需要外委此项业务。
主要内容:1.正常生产洗煤时产生的水洗矸,由选煤厂排矸口运至水洗矸临时存放点(约1.5公里);2.根据当前前鹤壁市环保要求,需要租赁1辆载重在25吨左右的新能源自卸车进行盘运作业;3.新能源车辆参照燃油车辆租赁原则,燃油及充电费用由租赁方负责,充电设施由出租方提供,车辆使用权归租赁方。车辆使用过程中司机、车辆维修及装卸车,车辆保险,年审等相关费用,以及矿区内运行安全均由出租方负责。运行时间为三班制(全天24小时)。
招标范围: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选煤厂生产副产品(水洗矸)矿区盘运车辆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和承接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能力的企业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盘运车辆须为2024年以来购置的载重25吨以上的新能源自卸车1辆,因放矸仓仓口限制,要求车身高2.8米以下,车箱长5.4米以内。
3.投标人盘运车辆的驾驶员持有符合盘运车辆的驾驶证,且至少3名三班倒,能够保证全天24小时任何时间都能盘运水洗矸,保证选煤厂正常洗煤生产。驾驶员负责洗矸仓口下方卫生及设备维护。
4.投标人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选煤厂生产副产品(水洗矸)矿区盘运车辆租赁服务类似业绩至少1项,应附合同和至少一张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查询结果显示日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鹤煤公司规范员工经商办企业行为要求:响应人须提交《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响应人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承诺其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等人员与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联、任职关联:近三年内未聘用鹤煤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担任职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披露上述关联关系排除的相关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注: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8日16时00分到2025年12月15日16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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