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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库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库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昆仑燃气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油股份气销〔2025〕118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江苏中石油昆仑液化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中石油昆仑液化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位于江苏省盐城港滨海港区规划主港池液体散货码头区南侧2#泊位及其后方陆域,为主港池以南、海油路以北、海堤路以西、闸北路以东的工业用地,2018-10-2号地块,用地面积200亩。

2.2建设内容

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位于江苏省盐城港滨海港区规划主港池液体散货码头区南侧2#泊位及其后方陆域,为主港池以南、海油路以北、海堤路以西、闸北路以东的工业用地,2018-10-1和2018-10-2号地块,用地面积224.95亩。LPG一级冷冻库包括2座4万立方米丙烷双金属壁常压低温全防罐,1座4万立方米丁烷双金属壁常压低温全防罐,3座3500立方米LPG压力球罐,16个装车鹤位。码头工程新建1个5万GT的LPG泊位,可满足 1 艘 5 万 GT 船舶或者2艘3千GT的LPG船舶同时靠泊作业,码头长度为310m,及相应配套工艺及附属设施。建成后项目周转规模150万吨/年,接卸150万吨低温LPG,输出150万吨/年的常温压力LPG产品,其中100万吨/年通过汽车槽车或管道外运,50万吨/年通过LPG压力船转运,预留管道外输接口。库区工程建设用地200亩。

2.3计划工期

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库区工程)建设周期约22个月,计划2026年2月至2027年11月,具体以库区监理发出开工令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合同签订之日。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2027年9月。

计划试运投产日期:2027年11月。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2.5.1主要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为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库区工程),包含建设2座4万立方米丙烷双金属壁常压低温全防罐,1座4万立方米丁烷双金属壁常压低温全防罐,3座3500立方米丙烷压力球罐(兼容LPG及丁烷),16个装车鹤位以及相应配套工艺及附属设施(含码头面以上工艺管道设施、阀门仪表、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船舶上水、油污水处理及工艺设施有关的照明、防雷接地等工程)。

2.5.2 工作界面划分

依据初步设计界面划分,按照谁设计谁施工的原则,关于码头工程与库区工程交界处划分如下:

2.5.2.1按空间结构划分

平面上:以码头用地红线处与防潮大堤的接岸处为分界线,分界线陆侧为库区EPC设计及施工范围,分界线海侧属于码头工程设计及施工范围。

竖向上:以码头操作平面以上为分界面,分界面以下部分属于码头工程设计及施工范围;分界面以上(除橡胶护舷、登船梯、脱缆钩、船岸通信、船岸连接系统、辅助靠泊、环境监测、溢油监测系统、预埋件、栏杆、系船柱、设备及管廊基础、绿化等)为库区EPC设计及施工范围。

2.5.2.2按工程组成部分划分

码头结构:码头EPC负责码头面以下结构设计及施工,预留相关地脚螺栓及配件等;库区EPC负责码头面以上工艺管道设施、阀门仪表、照明的设计及施工,并确定平面布置图,向码头EPC提供工艺荷载相关资料及技术条件。

装卸臂:库区EPC负责装卸臂位置及装卸臂基础设计参数,并向码头EPC提供工艺荷载资料,由码头EPC负责装卸臂基础施工,由库区EPC负责装卸臂设备安装。

管廊:库区EPC负责管廊结构设计及施工;库区EPC负责管廊、工艺设备设计及施工,确定管廊宽度,补偿位置及尺寸,并向码头EPC提供管廊基础荷载资料,分界线海侧管廊基础由码头施工。

给排水:码头EPC负责码头面排水、装卸工艺区、事故应急池等与工艺系统有关的排水设施的设计;装卸工艺区、事故应急池等与工艺系统有关的排水设施工艺设计由库区EPC负责提供相关参数及条件。除事故应急池以外给排水由库区EPC负责施工。

船舶上水:船舶上水由库区EPC负责设计及施工,码头EPC负责向库区EPC提供用水参数及设计输入条件。

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船舶生活污水接收由库区EPC负责设计及施工,码头设计单位负责向库区EPC提供船舶生活污水参数及设计输入条件。

船舶含油污水接收:根据项目环评报告结论“项目租赁的5万吨级船舶及压力船的压舱水及船舶含油污水均由租赁船舶为主体送至盐城市盐港船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码头消防:码头面工艺设施、事故池等工艺设备消防,由库区EPC负责设计及施工。

船舶消防:船舶消防设施设计由库区EPC负责设计及施工,码头设计单位复核相关参数。

供电:码头EPC负责由其设计的设备或设施的供电设计及施工,分界点在码头控制室出线柜。码头EPC提供照明需求及相关位置,码头EPC将由其设计的设备或设施的电量、电压、负荷等级等数据提供给库区EPC。码头的一般照明由码头EPC负责,工艺设施的照明由库区EPC负责。码头面以下的接地系统由码头EPC负责设计及施工,在码头面上预留接地板,工艺接地系统由库区EPC负责设计并提供码头接地条件,码头工艺接地系统由库区EPC负责施工。

控制:码头EPC负责船舶安全靠泊系统和导助航及安全监督设施的控制系统设计及施工,包括快速脱缆钩测力监测及远程脱缆装置、辅助靠泊系统、环境检测系统设备、船岸连接系统设备、溢油监测系统,并将相关机柜设备布置在码头控制室内。码头EPC将有关数据及要求提供给库区EPC。

通信:码头EPC负责SSL船岸通讯系统设计及施工,并将相关机柜设备布置在码头控制室内。码头EPC将有关数据及要求提供给库区EPC。库区EPC负责码头区的可燃气体探测、火灾报警、视频监控和扩音对讲设计及施工。

2.5.3 工作内容

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库区工程)EPC总承包,包含新建2座4万立方米丙烷双金属壁常压低温全防罐,1座4万立方米丁烷双金属壁常压低温全防罐,3座3500立方米丙烷压力球罐(兼容LPG及丁烷),16个装车鹤位以及相应配套工艺及附属设施(含码头上部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等工作内容)包括工艺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厂前区工程、外电工程、码头区域的部分连接水、电、信、消防和管廊以及绿化、景观等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施建筑及安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EPC)、试运行及项目管理的总承包:

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含新建2座4万立方米丙烷双金属壁常压低温全防罐,1座4万立方米丁烷双金属壁常压低温全防罐,3座3500立方米丙烷压力球罐(兼容LPG及丁烷),16个装车鹤位以及相应配套工艺及附属设施(含码头上部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等工作内容)包括工艺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厂前区工程、外电工程、码头区域的部分连接水、电、信、消防和管廊以及绿化、景观等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施建筑及安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EPC)、试运行及项目管理的总承包:

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批复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详细设计(含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甲供设备材料除外)、施工、智慧工地、数字化交付、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调试、试运行、投产、使用及维护等培训、后续服务、缺陷修补和质量保修及配合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库区工程EPC承包商作为本项目总体牵头协调单位,主要内容如下:

(1)详细勘察:满足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地质测量、勘察。

(2)详细设计:完成本工程所有相关专业施工图设计工作(界面参照初步设计文件相关资料),包括工艺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厂前区工程、外电工程、码头区域的部分连接水、电、信、消防和管廊以及绿化、景观等工程。负责完成施工图报审及组织设计审查会。编制设备物资(含甲供物资)及MR文件;根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相关现场资料、设计文件,完成项目竣工图编制;负责设计现场服务及相关工作。做好与码头工程EPC承包商及服务商的沟通协调工作。完成三维模型搭建等工作,开展项目六化管理实施,完成数字化交付,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

库区工程EPC承包商作为本项目总体设计协调,负责组织编制项目设计统一规定;统筹设计进度及协调项目技术界面条件等;负责项目整体设计的系统完整、设计质量及深度的控制工作;负责与本工程(含码头工程)就详细设计、项目试车开车等内容进行总体协调工作。

(3)设备材料采购:负责本工程除甲供设备材料外其他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采购、驻场监造及理化检验;负责本工程甲供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接卸、验收、仓储、保管、发放(按需求配置相关人员)等工作;负责协助发包人开展本工程甲供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采购相关工作。甲采物资监造由发包人负责。其中属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一级、昆仑能源二级物资的,需在按照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一级、昆仑能源二级物资管理规定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物资管理目录调整,承包人需严格执行最新目录。承包人在采购设备、材料前向发包人提报采购方案,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执行。若发包人有工作需要,承包人应调动和发挥自有采购团队优势,支持甲供物资采购工作,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乙方物资采购工作要严格执行甲方有关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主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品类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办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质量管理办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绿色采购管理办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仓储物流管理办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物资管理目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乙采物资管理指导意见》《QSY13474-2024物资到货质量检验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策略》等。

承包人负责按照发包人要求,在指定区域建设甲供物资库房,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4)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和经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安装、单机试车、交工验收,竣工试验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提交符合归档要求的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进行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维修等。

(5)数字化交付:负责数字化交付策划,数字孪生体构建与交付(包括加深三维设计),对项目建设阶段产生的设计、采购、施工、综合等数据进行采集并上传至数字化交付平台,达到交付要求等。

智慧工地建设:负责按照一体化工程管理系统统一规定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派专人应用发包人提供的一体化工程管理系统。

(6)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负责整个现场施工总平面的统一规划,包括但不限于:统筹规划办公临时设施、预制场地、材料设备仓库与堆场、大型吊装与组装区、施工道路的布局,并确保其符合安全、消防及环保规范。由承包人负责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为发包人、PMC、监理等人员在现场提供办公场所、网络、家具等条件。

(7)施工队伍调遣:承包人在合同签订之后按程序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队伍到场,60个日历日内完成临时设施的搭建。

(8)项目管理:负责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协调、信息、文件等方面管理服务,同时做好与码头工程EPC承包商及各服务商之间的沟通协调,负责对分包商的统一管理。

(9)技术服务: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及配合发包人通过各项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安全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防雷验收、职业病验收、档案验收等各专项验收);负责各相关生产岗位的工艺技术及操作培训(直至投产验收、移交的全部工作内容);负责试车文件的编制,负责调试、开车(填充足量的润滑油等临时物资)技术保运服务、性能考核阶段的技术服务、并提供工艺成套装置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手册等。

(10)六化方案:满足“工程建设六化专题报告”中的要求。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六化”实施指导意见》,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六化”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建立“六化”工作体系,落实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推动“六化”建设实施。负责开展项目“六化”方案实施,保证“六化”建设目标实现。负责开展“六化”全员创新和交流合作,提升工程建设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11)试车开车:EPC承包商总体负责组织协调本项目包括库区工程、码头工程的试车开车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标段工程的试车和开车的相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编制实施试车开车方案、相应管理程序文件和操作手册等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试车开车、试生产前的相关手续;②提供专业试车/开车团队,负责试车开车期间所需设备、工具、备品备件、临时物资以及各种耗材等,并实施试车开车工作,直到投产成功、达到成功运行状态、通过性能考核;③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售后服务和缺陷的修补,以及执行其它必要的辅助行为。

(12)竣工验收:承包人负责按照相关国家和行业规范编制竣工文件,按照发包人相关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编制EPC管理工作总结,配合完成相关专项评价验收,完成竣工验收。

(13)工程质量保修: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14)工程首件样板:承包人需开展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工程首件样板实施,将首件施工成品和质量文件打造成“样板”,作为同类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质量控制的实物参照标准。承包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细化调整工程首件样板并制定实施计划,对确定的工序操作方法的实施过程予以控制,对施工步骤、质量控制措施、技术要求、标准实施等进行记录,并以数字化的形式在项目现场进行展示,为后续同类工程起到示范作用。承包人应按工程首件样板实施计划,在相应的单位工程结束前完成首件样板工程的施工及展示。

(15)负责“一关两检”及涉及口岸开放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协调等相关工作。

(16)创优:承包人应全力配合发包人创省部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等,承包人应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达到以下创优基本目标:获得市局级或以上级别优秀质量管理成果不少于1项;获得市局级或以上级别优秀设计奖或优秀施工类奖项(如焊接、安装、结构等)不少于1项;取得市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工法奖不少于1项;取得市局级或以上级别QC活动成果奖不少于2项。

项目相关奖项、成果、专利等申报应通过发包人审批。无论获得何种奖项,如该奖项设置允许,应以发包人的名义申报或者获奖名单上应有发包人的名称,还应体现发包人参与人员的名字。(17)相关工程服务:完成本标段投产方案编制;整体协调审核本项目的试车开车投产方案;负责办理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意见、雷电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合规性手续,并负责支付相关费用,负责配合完成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协助该项目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与验收、试运投产;配合发包人对各专项报告(含施工图阶段专项评价)委托编制(含报批)以及专项评价验收;负责配合发包人优化施工工序及工期;负责配合发包人完成转资、结算、审计及竣工验收;包括规范及标准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的检测试验及监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企业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如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单位投标的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类别为“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设计—行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甲级”或“设计—行业资质—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甲级”或“设计—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化工工程-甲级”或“设计—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甲级”或“设计—专业资质—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储库工程-甲级”或“设计—专业资质—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储运工程-甲级”。

●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或A3级压力容器设计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工业管道GC1许可子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2.2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类别为“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特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一级”。

●具有A3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和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含修理、改造)GC1级许可子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设计规模不低于5万立方米库容的 LPG冷冻库(接收站)或单罐不低于30000m³全容式低温储罐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设计业绩。如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1)合同主要页清晰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设计内容规模、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

(2)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竣(完)工验收报告或交接证书等能够证明合作各方工作内容的文件,以最终签字时间为准;

(3)工程设计业绩分为初步设计业绩或施工图设计业绩,初步设计业绩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以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业绩需提供竣(完)工验收报告或交接证书,以最终签字时间为准。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要求

3.4.1.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从事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8年。(提供履历表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等。

3.4.1.2设计单位投标的

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从事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8年。(提供履历表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等。

3.4.1.3联合体投标

设计单位牵头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4.1.2的要求,同时其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4.1.1的要求;施工单位牵头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4.1.1的要求,同时其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3.4.1.2的要求。

3.4.2设计负责人要求

3.4.2.1 设计单位投标的

●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在1项石油化工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过设计负责人或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

●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8年。(提供履历表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设计负责人或设计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等。

3.4.2.2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4.2.1要求。

3.4.2.3 联合体投标:应承诺联合体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4.2.1的要求。

3.4.3施工负责人要求

3.4.3.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需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8年。

提供简历及能体现施工负责人或施工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等。

3.4.3.2设计单位投标的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符合3.4.3.1要求。

3.4.3.3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牵头应符合上述3.4.3.2要求,施工单位牵头应符合上述3.4.3.1要求。

3.4.4安全负责人要求

3.4.4.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安全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4.4.1.1安全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自有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4.4.1.2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4.1.3 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8年。(提供履历表加盖单位公章)

3.4.4.1.4安全负责人业绩要求: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经理)或项目安全(HSE)总监业绩。

3.4.4.2 设计单位投标

3.4.4.2.1承诺施工分包商的安全负责人配备符合3.9.1要求。

3.4.5采购负责人

设计单位投标、建筑施工企业投标采购负责人须同时满足或承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4.5.1 采购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自有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4.5.2 采购负责人业绩要求:具有1项石油化工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负责人(采购经理)业绩。

3.4.5.3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8年。(提供履历表加盖单位公章)

3.4.6质量负责人

设计单位投标、建筑施工企业投标质量负责人须同时满足或承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4.6.1 质量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自有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4.6.2 质量负责人业绩要求:具有1项石油化工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质量负责人(质量经理)业绩。

3.4.6.3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8年。(提供履历表加盖单位公章)

3.4.7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人员要求

3.4.7.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数字化交付负责人、进度管理负责人等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以上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及以上;数字化交付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进度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4.7.2设计单位投标的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数字化交付负责人、进度管理负责人等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以上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数字化交付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进度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6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工作承诺函,承诺该项目的所有物资采购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江苏中石油昆仑液化气有限公司对于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及附件中乙购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7.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及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9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报表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计制度,无资不抵债情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应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公章)。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10联合体要求

允许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 ,应满足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1分包要求

●允许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总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本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1)具有符合本招标文件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承接本工程总承包项目时,设计单位负责的设计工作不允许分包;安装工程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土建工程(包括设备、框架、储罐基础,井室、建构筑物、防爆抗暴结构等)、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等非主体工程允许专业工程分包。

2)具有符合本招标文件设计资质要求的企业承接本工程总承包项目时,设计工作不允许分包;安装工程允许发包给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应满足3.2.2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资质要求;土建工程(包括设备、框架、储罐基础,井室、建构筑物、防爆抗暴结构等)、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等非主体工程允许专业工程分包。

3)具有符合本招标文件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承接本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安装工程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设计工作允许分包,设计分包商资质应满足3.2.1设计单位投标的资质要求;土建工程(包括设备、框架、储罐基础,井室、建构筑物、防爆抗暴结构等)、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等非主体工程允许专业工程分包。

分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经过发包人审批同意。分包商应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内选择,分包商资质满足《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工程分包商应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钢结构工程分包商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防水防腐保温专业工程分包商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消防专业工程分包商应具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模板脚手架专业工程分包商应具备模版脚手架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分包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分包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分包管理应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及合同附件其它发包人相关要求执行。

设计单位中标,本项目设计不得分包,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符合3.2.2要求的单位;建筑施工单位中标,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3.2.1要求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4日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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