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海南区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海南区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3、最高限价:145.3966万元
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5、招标内容:海南区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6、工期:6个月
7、工程地点:乌海市海南区。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9、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并提供劳动合同及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彩色扫描件。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
6、信誉要求: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9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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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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