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煤四期变电所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备〔2025〕1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 高压设备标段 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更新煤四期7#、8#、10#变电所高、低压柜,更新8#变电所高压电容柜,更换7#、8#变电所变压器为1000KVA,增加高压柜内测温,并改造升级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煤四期7#、8#、10#变电所更新高压柜、高压母线桥、高压SVG、交流屏、直流屏、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及辅助控制系统、视频监控及门禁系统、有关辅助设施等的供货及安装,包括设备和有关辅助设施等的采购、运输、交货、保管、安装、调试、检验、试验、试运转、操作人员培训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服务,以及旧设备的拆除、清运和保障生产所需的临时倒线等工作(包含电缆等材料),直至新系统具备使用条件,满足供电需求,通过验收为止。
2.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设备制造完成运至安装现场;高压柜分I、Ⅱ两段施工,每段具备旧设备拆除施工条件后5日内完成倒线、拆除、清运,具备安装施工条件后15日内完成安装、试验、调试及交工验收;其他设备、设施具备施工条件后30日内完成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具备施工条件日期以甲方及监理书面通知为准。
2.4 项目地点:秦皇岛港。
2.5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变电所供配电设备的供货安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文件须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12 月 8 日 9 时 3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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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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