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江流域(石泉县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25】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泉县喜河镇;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河道治理工程2个部分,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配套污水管网、接户管;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网、接户管。生态缓冲带修复面积67228m2,新建生态护岸7.125km;
2.3项目投资总额:5518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7385700元);
2.4计划工期:51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汉江流域(石泉县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90035464jqtjhpu5001;标段类型:EPC;;
2.6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汉江流域(石泉县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或【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若项目负责人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2标段名称:汉江流域(石泉县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12-08 10:00起至2025-12-13 10:00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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