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市区110联网报警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市区110联网报警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新乡市分公司110联网报警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3年。
2.4 服务质量要求:签订合同当日起,供应商应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邮政企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配置规范》(Q/YZ_0026-2019)相关要求,做好我方需求的报警联网服务工作。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2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保安公司需要在公安机关备案,具有合法、正规的资质,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安防器材、设备设施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此项活动前三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人代表在本次投标活动前五年内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行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
3.7投标人110报警服务平台接警人员需具有保安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10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11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下级“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
3.12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1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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