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华坪县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万元
5.最高限价:6.5万元
6.采购需求:工程施工建设阶段全过程监理,确保质量、工期、安全、造价控制。实施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全面协调、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调整、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采购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人员、设备、资金和办公场所,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如费用索赔等)、调整中标价的理由,供应商的施工监理投标费率为合同费率不变。
7.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施工监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为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2.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工程专业或矿山工程专业)并注册在磋商申请单位,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
2.3.其他成员资格要求:配置相应的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2.4.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提供信用承诺书。(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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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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