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漳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漳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二次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 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漳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1.2采购人:山西漳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山西漳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有31辆公务用车选取车辆保险服务供应商,在各车辆当前保险到期后,统一承接该批次车辆的交强险、车船税及商业保险的投保、续保等相关服务工作。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山西漳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31辆公务用车各自当前保险的到期日为起点,分别为每辆车辆提供为期1年的保险服务(即对每辆车辆完成续保后,该车辆的保险服务周期为1年)。
2.3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政策规范及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有授权的分支保险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
(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或包含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业务种类。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2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完成过1项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业绩,以签订的保单或合同为准;
(5)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8日12:00至2025年12月10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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