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四期)勘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四期)勘察
2.2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何家沟(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东方大街)段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项目建设所需全部勘察内容及施工期间技术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技术交底、验槽、竣工验收等
2.4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582173.62元
2.8中标人数量: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均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的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主要勘察人员数量和专业应满足本工程建设的需要,并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需要的勘察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四期)勘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四期)勘察
2.2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何家沟(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东方大街)段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项目建设所需全部勘察内容及施工期间技术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技术交底、验槽、竣工验收等
2.4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582173.62元
2.8中标人数量: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均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的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主要勘察人员数量和专业应满足本工程建设的需要,并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需要的勘察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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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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