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2-13 10:00:00
招标公告
大芦线二期全段航道维护疏浚工程
先行段典型施工船舶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芦线二期全段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芦线二期全段航道维护疏浚工程先行段典型施工船舶设备租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范围为大芦线二期西起大治河西枢纽二线船闸内引航道终点,东至清运河,维护航道里程约35.7千米。航道疏浚底标高-2.0米(其中,浦星公路桥停泊区疏浚底标高-1.5米),双线底宽50米;设计边坡1:3;计算超宽0.9米、超深0.3米;批复设计工程量81.6万立方米,招标图设计工程量72.8万立方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将大芦线二期全段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施工平面图断面562#-终点断面761#(清运河河口)约10万m3疏浚总量划定为先行段,招标内容为先行段典型施工船舶设备租赁所需的定位桩挖泥船、内河满底驳、转过驳抓斗船、沿海开体驳等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体系认证要求:应获得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履约信用要求: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诉讼问题,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报价无效。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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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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