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氧气、乙炔采购项目,包括氧气数量约1500 瓶,乙炔数量约1500 瓶,最终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1.2 最高投标限价:225000 元 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
1.4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5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方式由供应商自行选择,货物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及卸车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6 付款时限及比例:按买受方要求分批次送货,货到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出具等频的符合财务制度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季度结算一次。付款方式:现汇、转账。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政策减免按1%)增值税专用发票。
1.7 若投标人未按约定时间、质量或数量供货,采购人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赔偿金。考核办法按技术规范执行。
1.8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1000 万元及以上。营业年限在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3 投标单位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供应商负责配送,必须自有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运输,并提供相应证明。
2.4 供应商需具备本项目所需物资的供应能力。
2.5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 年内(2023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管理;
2.6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 年6 月1 日至今)不少于3 份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订单)原件扫描件为准,且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报价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12 月05 日8:00 时起至2025 年12 月11日18: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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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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