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采购实验室试剂耗材标准品等检测用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222,23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2,2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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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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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化学试剂和助剂 |
实验室检测试剂耗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2,23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合同包2(采购实验室进口耗材等检测用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167,76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7,7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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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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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 |
实验室检测耗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7,76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实验室试剂耗材标准品等检测用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合同包2(采购实验室进口耗材等检测用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实验室试剂耗材标准品等检测用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复印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赋码可查询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网站查询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具体格式详见谈判文件);
(9)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采购实验室进口耗材等检测用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复印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赋码可查询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网站查询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具体格式详见谈判文件);
(9)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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