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中旅(瑞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瑞金市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中旅(瑞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瑞金瑞京》演艺设备深化、施工、系统集成一体化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包含灯光、音响、LED大屏、投影、系统集成、声场研发建设方案深化、施工图深化及材料采购(按照甲方要求)、安装施工、现场调试等全过程,且包含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工期: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1.深化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方案深化及施工深化);
2.设备备货时间:2025年12月(暂定,备货及定制生产);
3.现场施工时间:2025年12月(暂定,以甲方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4.设备安装时间:2026年1-3月(暂定,以甲方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5.首演日期:2026年4-5月(暂定,以甲方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6.质保周期:项目首演验收之日起满2年(正式首演3个月后组织验收)。
具体时间节点详见第五卷技术需求。实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或开工/服务起始时间为准(同时提供的,以最新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的类似演艺项目永久固定演艺设备集成施工业绩(含专业剧院、演艺中心、秀场、新演艺空间、实景演艺剧场等,不含夜游、灯光秀、展馆展厅、多功能厅会议室),合同内容须包含灯光、音响、视频(若合同文本内容无法体现,可提供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页、盖章页等)。
3、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社保证明(若最近1月未缴纳,可往前顺延1月)。
备注: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安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6、代理商投标:允许。投标人针对所投主要设备(扬声器、功率放大器、电脑灯具、投影机、LED显示屏)出具本项目原厂有效授权证明文件、供货承诺函和售后承诺函。
7、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投标人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信誉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05日-2025年12月10日
四、截标/开标时间
截标/开标时间:2025-12-26 09:30(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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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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