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1.2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11.93万元(不含税),其中标段二预估金额为55.05万元(不含税)。
1.1.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1.1.3 质量标准要求:满足设计文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1.1.4 保修期: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1.1.5项目建设地点:汉寿县。
1.1.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本次仅对标段二进行采购,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名称 区域 不含税总预算(万元) 中标人数量
标段二 汉寿 55.05 1
合计 55.05 1
★本项目不限制投标人报名的标段数,但限制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1 个。
★投标人须提供“标段中标意向承诺”(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分册 商务投标文件,第三项 投标函)。承诺内容为“若我公司在所投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在拟中标范围内,我公司优先选择中标的标段顺序为:标段XX>标段XX>……”。若投标人报名多个标段,则所投各标段的“标段中标意向承诺”须保持一致。若投标人未提供“标段中标意向承诺”或所投各标段“标段中标意向承诺”不一致,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1.4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标段名称 区域 不含税上限总价(万元)
标段二 汉寿 48.2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汉寿 |
汉寿院落改造 |
-汉寿院落改造 |
550458.72 |
汉寿 |
60天 |
|
2 |
石门 |
石门院落改造 |
-石门院落改造 |
568807.34 |
石门 |
60天 |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2025年石门、汉寿院落改造项目(标段二)(第二次)。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2.1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2025年石门、汉寿院落改造项目(标段二)(第二次)中标人数量: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中标顺序按照以下第( 4 )项原则顺序中标:
(1)按照标段顺序中标。
(2)按照投资估算金额由大到小中标。
(3)按照标段顺序结合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选择的意愿中标。
(4)按照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选择的意愿中标。
按照上述原则,如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数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多标段数量,则后续标段将不被确定为中标人。]
1.2.1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2025年石门、汉寿院落改造项目(标段二)(第二次)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标段名称 区域 不含税上限总价(万元)
标段二 汉寿 48.2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明);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1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业绩(自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类似业绩施工合同扫描件(附合同关键页:项目名称、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数量金额、验收证明),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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