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2-12 12:00:00
丹东港浪头港区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及恢复货运功能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机械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械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内容:本工程为丹东港浪头港区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及恢复货运功能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辅助建筑工程、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3#泊位面层修复工程、进港道路工程、维修改造工程、门窗工程、涂料工程、防水、建筑主体结构、钢筋工程、建筑电气安装、给排水、消防安装 、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
工程规模:1、3#泊位面层修复(拆除原面层混凝土242.5m、开挖、回填363.75m3、碎石垫层363.75m³、水泥稳定碎石1212.5m );2、进港道路工程(拆除联锁块5839㎡、回填石渣4691m³、铺筑碎石垫层1950m³、水泥稳定碎石5839㎡ );3、连锁块拆除2036m ;4;室外给水管道1236 m、给水井9座、污水管道 206m、污水井12座、化粪池4座、隔油池1座,成品厕所1座、消防管道1843 m、消防井24座;电缆6570m、电缆保护管6664m、手孔井15座;5、边检货检业务技术用房4074m ,监管用房基础施工建筑面积53.10㎡;消防水池及泵房2032m ;消防水池、地磅基础、围墙等约200吨;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机械租赁服务,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其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场通知书日期)。
2.2.3交付地点:丹东港浪头港区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及恢复货运功能项目需方指定地点。
2.2.4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2.2.5支付条件:
1. 每期服务费:在乙方机械正式进场并为甲方正式开始作业3个月后,乙方每季度30日前与甲方确认当季度服务费,乙方同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付款资料及发票后于30天内完成支付;
2. 延长或结束服务期的机械租赁服务费,于服务内容完成后5天内,甲乙双方核对服务时间和金额,并由乙方开具等额服务收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以银行汇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2.6最高限价:无
2.2.7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业绩要求:近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业绩;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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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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