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2)项目概况:为保障恒质集团生产经营活动高效推进,满足人员调度与现场管理需求,计划购置皮卡车21辆。该批车辆将重点用于工地日常巡检、管理人员现场办公往返,以及施工团队跨站点调动,同时可兼顾小型检测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的短途运输。购置后能提升工地人员通勤效率,为项目进度推进与现场安全管理提供有力保障。(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21辆皮卡车的交货。(4)交货地点:秦皇岛、廊坊、沧州、邯郸等采购需求部门指定地点。(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供货要求。(6)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为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县分公司、河北高速恒质集团诚通道桥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高速恒质集团恒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高速集团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共计采购全新柴油皮卡车21台,并在指定期限内运送至各采购需求部门指定地点,完成交付,包含缴纳购置税、购置保险(交强险、商业险等)、上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12-06 09:00至2025-12-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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