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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昆明集采中心&永昌高速项目主要工程物资粉煤灰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5 收藏项目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12-12 12:00

1. 招标条件
依据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的相关管理规定物资分公司与项目部、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付款主体为项目部。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永昌高速项目主要工程物资粉煤灰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方,负责本次公开招标工作,特邀请贵公司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属于《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方案》其中之一,是云南省省委、省政府“互联互通”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昌宁段)起于耈街乡四季利河,起点顺接永昌高速(永平段),途径耈街乡、漭水镇、止于昌宁县九甲,止点顺接昌链高速,与昌保高速交叉。

本项目位于昌宁县耈街乡新厂村,为土建第YCTJ-3合同段(业主内部划分为四工区),起讫里程:YK67+125~YK72+930(ZK67+060~Z K72+929),主线全长5.805公里。计划工期48个月。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本次招标投标人需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招募(粉煤灰)准入名录内的供应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2)。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 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且因时间原因无法提供一个财务年度的财务报表的除外)。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铁路验收标准,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至开标之日至少一份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各项指标均满足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3年至开标之日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且需附一张与合同对应的发票)。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 C、D 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a:投标人须提供电厂或其粉煤灰经销、合作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授权函直接由电厂出具的,投标人提供电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扫描件;授权函电厂不出具的,由电厂粉煤灰经销、合作商负责出具,投标人除提供授权函原件的扫描件外,还须提供电厂与经销、合作商的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

b:电厂粉煤灰经销、合作商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电厂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的扫描件(电厂不出具的除外),以及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

c:投标文件中须注明粉煤灰来源,包括具体电厂名称以及电厂位置;不接受电厂原厂风选以外二次加工生产(研磨)的粉煤灰,未经招标人(合同买方)同意,投标人(合同卖方)不得更换所代理的电厂粉煤灰产品;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按上述要求提供真实资料,严禁提供虚假资料!在本次粉煤灰招标中,若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取消其“中铁隧道局2025-2027年度粉煤灰准入供应商”的资格。

(9)中标单位质量管控要求:中标单位需确保供应的粉煤灰是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风选粉煤灰,为确保粉煤灰质量、源头可控,中标单位将粉煤灰送至合同约定地点时,需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出厂过磅单、出库单等资料,若采取火车中转或汽车中转等运输方式运输粉煤灰,还需提供中转过程证明资料,如火车运输票据,汽车运输运单等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 

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信息维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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