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莒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规划十泉路以北,陡山干渠以西,用地面积53372.151m2,工程总规模4万m3/d,一期工程规模2万m3/d;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接触池”工艺,尾水排至黄庄河;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带式脱水机”工艺。湿地工程:主要包括土方工程、砾石床、砾石滩地生境营造、生态边坡、水下微地形、水质净化型生态边坡及韧性植被修复等。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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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包件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保证金(元)(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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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品混凝土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HNT-01 |
m³ |
29024.78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至少一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对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月度财务报表或完税证明,格式自拟)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物资技术要求。须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的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混凝土原材料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一份(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7.其他要求: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报价单、报价分析表、资质证书及需要加盖公章的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可不提供厂家授权。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0日18时00分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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