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5〕23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芜湖市泰山路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期间通航安全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起自马鞍山市和县功桥镇,设置功桥枢纽与G4231宁九高速交叉,路线自西北向东南进入芜湖市鸠江区,从江北沈巷产业园北侧穿越至长江北岸,而后依次跨越裕溪口水道、和县陈桥洲、西华水道至长江南岸,沿现状泰山路规划廊带布线,跨过市界扁担河后进入马鞍山经开区,终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陡镇,设置年陡枢纽与G4211宁芜高速交叉。
项目主线全长约31.139 公里。跨江段包含一座主跨1410米的主航道桥和一座主跨550米的北航道桥,以及陈桥洲中引桥2.13km。全线设特大桥 5 座、大桥 2 座;设功桥(枢纽)、G347、长江北路、中江大道、江东大道 5 处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 4 处,管理分中心(含养护工区)1 处等必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置两处互通连接线,全长约14.35公里,与主线同步建设。
本项目跨江段(G347互通至长江北路互通)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其余高速接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其余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2.2招标范围: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通航安全维护服务。具体工作需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4服务期限: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起至泰山路长江大桥所有主体工程完工及临时设施拆除完工后30日结束(总时间暂定48个月)。
2.5项目编号:(请登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事业单位,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1项水上安全服务类业绩。
注:
①水上安全服务是指:水上安全通航维护服务、水上应急救援服务、水上交通安全维护、救助打捞、船舶拖带、拖轮应急值守等服务;
②应提供合同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显示上述关键评审信息(合同规模、服务内容等)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
注:
应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或者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
(请登录)(5)其他要求:/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招标活动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期限: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26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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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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