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选项目为四川蜀交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财税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蜀交中油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咨询服务机构。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四川蜀交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财税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范围:
提供吸收合并过程中的涉税事项包括不限于:合并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期间合并双方的账务核算及税务合规等服务;合并完成后留存备查资料的辅导服务;协助编制及审核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各类备案申报资料,指导并协助完成相关税务关系注销登记并合规取得清税证明文件;出具相关的税务鉴证或咨询报告;协助与税务机关进行专业沟通与协调;合并过程中账务处理及并账指导;其他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涉税事宜。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重组工作完成。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一般纳税人应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三证合一”后的企业,可通过登陆当地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提供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记录作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注:本条仅作为评标价计算依据,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3.3资质要求:为确保服务质量,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专业财税咨询公司等)。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税务师事务所须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其他财税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财税服务”或“财税咨询”或“涉税服务”等相关内容。
3.4业绩要求:具有企业重组涉税服务的经验,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内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企业重组涉税项目或合并分立税务筹划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需包含业绩主要内容、业绩金额、业绩时间、双方签字和盖章。
3.5服务团队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机构注册的执业税务师,具备三年(含)以上执业经验,且主导过不少于1个企业并购重组或吸收合并类的税务服务项目;项目团队应配备至少3名执业税务师。
注:项目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均提供本单位连续社保至少3个月,从比选当月或前一个月计算。项目负责人和成员需提供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能够体现负责人姓名和在项目中担当的职务。
3.6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提供“信用中国”网络截图);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截图);
4.投标人未处于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交易黑名单和市场禁入期内(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 00 时00分至 2025 年 12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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