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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印刷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5 收藏项目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

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印刷品采购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印刷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NYS

三、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印刷品采购项目。

四、招标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备注

1

沈阳邮区中心印刷品采购

详见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

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预算为人民币38.94万元(一年采购预算19.47万元,

两年合计预算38.94万元)。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

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

(八)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等内容。

(九)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2日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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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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