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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通信摄像机、录像机、显示屏、平板电脑等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05 收藏项目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通信摄像机、录像机、显示屏、平板电脑等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济局-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各式摄像机、录像机、显示大屏、平板电脑等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各式摄像机23台、各式录像机17台、存储硬盘6块、交换机4台、网络机柜3台、吸顶AP2台及监控立杆等配件。
 2.65英寸显示大屏14台、平板电脑26台。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合法完备,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范围。
(2)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1.2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不在国铁集团通报的不良行为信用评价供应商名单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查询)。
(2)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供应商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5)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6)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1.3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2)须提供投标产品合格证,明确符合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                                                                          
(5)报价需写明品牌及型号,符合技术条件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5日 17:00至2025年12月9日 17:00(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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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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