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DZ
项目名称: 贵州阡城文旅集团经营性业务用房(智能化设备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39304.92元
最高限价:4639304.92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原件;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无拖欠税收、免税等证明、免缴纳社保证明等;如不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库〔2022〕19号、财库〔2020〕46号、黔财采〔2014〕15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的通知”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行业。
2.①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 2025 年 12 月 5 日17:00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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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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