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中共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以金川热电公司党委会研究决策2025年第14次会议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二师22团
3.项目工程规模:#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4.标段工程规模
(1)E6602004005250255001001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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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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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2004005250255001001 |
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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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设计:投标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时项目经理(建造师)须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建造师)一致,否则其投标被拒绝;设计负责人:具备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满足项目建设要求;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之日为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二氧化硫35mg/m³、氮氧化物50mg/m³、烟尘10mg/m³)湿法脱硫工艺、SCR脱硝工艺、引风机,新建或改造EPC(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内容)投运业绩2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5、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须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3.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同一项目单独投标或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共同投标;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投标的所有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可要求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2月0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2日23时59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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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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