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电信2025年北京公司云网通信保障可视化系统建设研发工程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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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2025年北京公司云网通信保障可视化系统建设研发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5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构建一套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云网通信保障可视化系统,支撑重保相关工作,探索新型数据整合方式协同运维体系革新后对运维效率提升。

1.2 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云网通信保障可视化系统建设软件开发服务,主要包括保障总览视图建设、无线网保障视图建设、保障对象视图建设、安全保障视图建设等功能。

1.2.2工期及保修期: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自然日内完成技术规范书提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开发、测试,并具备上线条件。

(2)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24个月。

1.2.3服务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4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2.5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以及招标人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及最高投标人天单价限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不含税2,080,000.00元,最高投标人天单价限价为不含税840元/人天。 投标人投标报价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评标价格为不含税投标总价。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2.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合同包含三维或3D或数字孪生等开发内容的软件开发类项目)的业绩合同,业绩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体现同类项目要求的相关条款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3 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不少于12人,其中含项目经理1名,项目成员11名。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不低于5年(含)软件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注1:响应人须提供《人员信息表》并清晰标明人员角色;

注2: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査验网站链接、査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査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3.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包含国徽面及人像面);

注4.须提供项目经理工作年限证明(相关工作经验年限以人员信息表中列明的工作年限或毕业证书中毕业时间较晚者为准)。

2.1.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3.3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5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12月1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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