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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5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410-445202-20-01-961245

投资项目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施工

标段(包)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渔江村、阳美村、渔光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主要对渔湖街道镇前街沿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涉及路线长度近4公里(东从发展大道与镇前街交叉口,西至富远村村西入口),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提升、镇前街沿街外立面提升、光伏充电停车场、阳美村碧道建设、沿线停车规范整治、三线整治、阳美富远农产品综合市场建设等。

招标内容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

工期

365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5543.080027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工程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拟投入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

5.广东省以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9.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近三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10.近三年(指2022年度至202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关键页(若为最新年度成立公司,则提供最近年度财务相关资料即可。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登录)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不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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