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储能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内容: 为降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用电成本,现计划采购储能服务。本服务旨在通过储能系统的部署与运营,实现电能的储存与调节,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节能减排。
项目建设工期: 3个月(包含项目建设及申报审批手续时间)
最高投标费率 : 企业节省电费的 70%( 不包含企业基本电费 )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包别划分:共 1包
二、 供应商 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特定 资格要求: 无。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 ) 业绩要求
1、具有至少一个8兆瓦时及以上且两年内累计16 .5 兆瓦时及以上 储能站建设 业绩。
2、具有至少30兆瓦时及以上储能站运营业绩(可多项目合并计算)。
( 三 )信誉要求
1、 供应商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 )查询。
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
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④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查询。
⑤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犯罪和行贿行为记录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 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 四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
三、投标报名
( 一 )
报名及 谈判 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2 月 5 日 —202 5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 : 0 0~11:30,下午 2 : 3 0~5: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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