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海省民和县湟水一级支流隆治沟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勘察服务)
预算金额:496500.00(元)
最高限价:496500(元)
采购需求:建设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26.5公顷;建设生态拦截沟工程2245.1米;建设生态护坡工程2557.62 米,以上施工内容的勘察服务。
数量:1
标项名称:青海省民和县湟水一级支流隆治沟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勘察服务).;
预算金额:4965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26.5公顷;建设生态拦截沟工程2245.1米;建设生态护坡工程2557.62 米,以上施工内容的勘察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及用工合同复印件)。(6)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5-12-06 至 2025-12-10 上午09:00-11:30和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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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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