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苹果园交通枢纽周边综合提升项目(工程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石景山区中西部,以苹果园枢纽站为核心,北至规划苹果园北路,南抵S1线,西达金顶东街,东至金顶东路,总占地面积约30公顷合同估算价 36091942.42 (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苹果园交通枢纽周边综合提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2.5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任1年的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近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
3.3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4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5年12月05日16时30分至2025年12月12日12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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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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