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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勘察)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5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北京市平谷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勘察)(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发改(审)〔2025〕9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工程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京市平谷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勘察)(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平谷区峪口镇、刘家店镇、东高村镇、夏各庄镇、南独乐河镇、马坊镇、大华山镇、黄松峪乡、金海湖镇、山东庄镇、镇罗营镇、熊儿寨乡、王辛庄镇、马昌营镇和兴谷街道等15个乡镇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防火公路115公里,新建防火公路20.02公里、防火检查站50座、森林防火蓄水池40座、林木智能保护基站14座、数字通信基站9座及便民设施等(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规模为准)

2.3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6年10月01日

2.4工程建安投资:30417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3560000元

2.6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北京市平谷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全部勘察测绘服务,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服务、1:500地形图测绘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从事工程勘察的法人实体

3.2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与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含)及以上职称

3.4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0(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本工程不是政府采购项目。

3.9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2025年12月05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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