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720.000000万元(采购包1:570.000000万元;采购包2: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01包570万元、02包150万元
采购需求:
公开招标采购小微零星维修完善项目施工单位及相关服务,对各类水利工程、河道设施维修完善等、数字城管、12345水利事件处理等进行市场化招标,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在供应商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打开“微信”主界面,点击“发现”一栏中“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主界面中,点击“其他应用”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中输入项目负责人信息即可查询。。
3.3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3.4投标人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缴纳了社会保险。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https://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且在公示期内的。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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