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W******** 项目名称:生物医学研究院科研二号楼净化空调维保服务第二期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件号01项目概况复旦大学枫林校区二号医学科研楼 AB 楼细胞培养室(负3-5 层)净化空调系统,含风冷模块式冷热水机组、净化空调机、排风机、水箱、循环水泵等设备(具体参数见附设备参数表)。本次采购为该系统提供三年全周期维护服务,保障实验室净化环境达标。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预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3年最高限价人民币180万元/3年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一签三年有效)服务地###市徐###路130号复旦大学(枫林校区)科研二号楼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一签三年有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科学进步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下简称“近三年”或“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网站、中****网(********)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设计、编制采购需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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