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Z-ZB-2025第(999)号 项目名称:广西机动队伍筹备组(驻南宁分队)2026年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分标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采购预算A广西机动队伍筹备组(驻南宁分队)2026年主副食品采购项目1项生鲜食材配送采购,配送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万元B广西机动队伍筹备组(驻南宁分队)2026年主副食品采购项目1项生鲜食材配送采购,配送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万元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A分标、B分标的服务周期均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A分标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投标。5.对在“****网站、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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