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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兴华镇椿树下至新庄公路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兴华镇椿树下至新庄公路改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12,623.53元 最高限价:3012623.5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洛宁政采磋商(2025)0104号-1 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兴华镇椿树下至新庄公路改建项目 3012623.53 3012623.53 3012623.5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兴华镇椿树下至新庄公路改建项目位于洛宁县兴华镇椿树下村,沿村道C178旺路向北,抵Y020刘新线平交口,再沿Y020 刘新线,自烟洞村段折向西南,抵达终点兴华镇新庄村,路线全长7.00公里。原路技术标准为照四级(Ⅱ类),设计速度15km/h。本次设计维持原有道路技术标准,将现有3.5米宽路面拓宽至4.5米,加宽部分采用18cm天然砂砾至原路标高后,铺设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4)工期:120日历天;
(5)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
(9)扬尘治理目标:达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0)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同上;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须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格式自拟);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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