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为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电力工程选取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
2.2 采购范围
施工劳务合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送电。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5 工程地点
辽宁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供应商必须具有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如所在省份已取消劳务企业资质办理,实行专业作业企业备案管理制度的,则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且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类别同时包含承装类、承试类,其等级均为三级(原五级)及以上;
(4)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具有1个电力工程相关施工劳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不少于5年的劳务分包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2)专职安全员(2名):具备安全员C类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
(3)焊工(2名):具备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4)电工(2名):具备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5)高空作业工(2名):具备高空作业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内出现过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县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处罚决定;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8日23时59分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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