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济宁港航梁山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济宁港梁山港区寿张集作业区12#~18#泊位及配套设施工程(12#-15#泊位)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编号:JNNY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4个月,其中设计工期2个月,施工工期12个月。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项目概况:济宁港梁山港区寿张集作业区共计规划18个泊位,前期项目已完成1-11#泊位建设,并且已达产达效,为进一步发挥多式联运效能,全力打造现代化多式联运交通枢纽,本次拟建12#~18#泊位及配套设施工程(12#-15#泊位);同时对9#~11#泊位进行功能调整,将原9#~11#泊位功能调整至12#~14#泊位,9#~11#泊位布置两条装船线;1#-4#泊位布置一条装船线及装船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如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各方共同具备)
(1)负责工程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负责工程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业绩要求:(如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各方共同具备)
(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具有1项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或沿海1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需同时提供EPC总承包合同(含合同封面、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名称及签章页、项目内容等与评审相关页面)、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含合同双方加盖公章的验收证明材料)、对应合同任意一张有效的往来发票,如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无法体现规模,还需同时提供行政审批部门盖章的设计批复文件。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设计批复文件的批复时间为准),具有1项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或沿海1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含合同封面、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名称及签章页、工程设计内容等与评审相关页面)、行政审批部门盖章的设计批复文件(设计业绩规模以批复文件为准)、对应合同任意一张有效的往来发票。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项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或沿海1万吨级以上)码头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含合同封面、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名称及签章页、工程设计内容等与评审相关页面)、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含合同双方加盖公章的验收证明材料)、对应合同任意一张有效的往来发票,如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无法体现规模,还需同时提供行政审批部门盖章的设计批复文件。
注:如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上述业绩均应是投标人本公司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包商、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否则均视为无效。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港口与航道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港航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工程系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本项目招标期间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本项目招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及济宁能源发展集团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2024年1月1日至今未因环保扬尘治理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以本项目招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联合体视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相应设计资格的单位,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成员间连带责任条款等事项,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办理投标保证金等投标事宜。
(2)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3)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5日9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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