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南部乡村矿坑利用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新华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盐县南部乡村矿坑利用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新华矿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512-330424-04-01-233676)备案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的业主为海盐鸿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设临时码头及航道疏浚,临时道路及交通配套等场地建设,短驳运输和回填压实,边坡安全防护、排⽔等。
2.1.1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888万元,建安费用约2716.4万元。
2.2技术标准:码头等级按500吨级货船泊位标准建设。
2.3招标范围:海盐县南部乡村矿坑利用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新华矿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设计调整、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地形测量、水下地形测量)、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各项专题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边坡安全防护方案等)及配合业主做好项目前期报批等全部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并符合勘察进场条件后1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报告;
(2)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工可报告;
(3)工可报告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根据业主要求提交电子及纸质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4)根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进度要求,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5)根据业主及进度要求,初步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相应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6)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7日历天内,对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报批稿(份数按需提供),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份数按需提供);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最终数量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8)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1年为止。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及电子版图纸(CAD格式和PDF格式)各一份,各阶段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2.5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①、②、③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③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其他要求: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应与其资质(资格)相适应,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工作,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应各自满足资质(或资格)。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5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4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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