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2-12 18:00:00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技术服务项目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技术服务项目咨询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技术服务项目咨询服务(服务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技术服务项目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承担了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任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6194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53021.3平方米,其中:粮食仓7座,共计建筑面积36964.68平方米;浅圆仓15座,共计建筑面积13116.48平方米;工作塔1座,建筑面积2159.82平方米;汽车卸粮站1座,建筑面积798.32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仓容量可达31.17万吨,围墙地面及配套附属工程。
2.4合作期限:从正式开工日起算4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调查收集资料;指导业主方相关粮食烘干、分拣及储藏设备的技术对接,用于指导工程施工、安装的相关资料;施工图后续方案优化。
1)负责调查、收集、整理前期资料,配合设计院与业主充分沟通。
2)按施工图阶段所需资料,配合设计院进行现场收集整理。
3)指导业主方相关粮食烘干、分拣及储藏设备的技术对接,以及用于指导工程设备选型、安装的相关资料。
4)提供施工图部分优化方案文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服务期限、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备1个相似工程业绩。
(5)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专业应包括建筑1人及以上、结构1人及以上)。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7)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如有)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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