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罗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37罗山县周党镇至灵山镇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罗财磋 | |||||||||||||||
| 2、项目名称:罗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37罗山县周党镇至灵山镇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599,100.00元 | |||||||||||||||
| 最高限价:5991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采购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位于罗山县,起点位于罗山县周党镇雷畈村省道337与省道218交叉口,起点桩号K159+514,向西沿现有老路下穿安罗高速,经潘新镇街道、彭新镇曾店村,止于灵山镇街道终点桩号为K181+968,全长22.454Km勘察设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内容); 5.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 5.3.服务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采购内容;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5.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之日止; 3.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及以上;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