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5-00521
3、项目名称:秭归县磨坪乡六家包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3.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03.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秭归县磨坪乡,主要建设内容为:对500余亩良田实施整治,疏浚沟渠约146米,新修100方水池1口,新建涵管约638米,人行盖板涵2处,修复2.5米宽碎石生产路约80米,新修踏步约382米,新建下田坡道6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7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安全员需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提供上述人员在供应商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5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7)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其合法权益。(供应商须做出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按照合同要求足额发放的承诺,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6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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