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咸新区沣渭实业有限公司市政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0.73262 万元,招标人为西咸新区沣渭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咸新区沣渭实业有限公司市政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为 8 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咸新区沣渭实业有限公司市政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能源金融贸易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咸新区沣渭实业有限公司市政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能源金融贸易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 2024 年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 2024年度1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 2024 年度 11 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的本单位证明(开标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年12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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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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