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4年任意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2年至今任意6个月企业缴纳税收证明和养老缴费证明);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6)承揽企业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一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
(7)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8)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被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05日10:00至2025年12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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