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标/开标时间:2025-12-17 9:30:00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
招标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12-5 16:55:08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5-12-16 17:00:18
一、采购条件
1.1项目名称: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
1.2采购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3项目业主:淮河能源燃气发电(芜湖)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
2.2采购编号:GN20
2.4服务地点: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所在地。
2.5服务期: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6采购范围: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设备材料代保管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应答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应至少具有1项9F及以上新建燃机发电机组基建期或者3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基建期设备材料代保管的合同业绩。应答人需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要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
3.3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应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全部冻结;
(2)应答人不得在采购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应答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应答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应答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签收公告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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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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