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 4.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连续三年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木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6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计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4.8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履约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证明文件; 4.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2)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烟亲关系,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10 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请登录)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ww.jzsc.mohurd.gov.cn)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网页查询截图; 4.11 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应当(请登录)投标人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 4.12 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4)拟配备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请登录)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均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7)投标人需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条件的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至 2025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5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3.1 工程特征:营院道路改造;
3.2 工程建设地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3.3 工程建设规模:营院内部混凝土路面拉毛铲除改造彩色沥青路面、局部破损混凝土路面修补、车位标线、踏步铺贴石材、花池路缘石改造、雨水沟/管改造、路灯改造、局部绿化拆除及树木移栽改造,新建厨餐间、设备和洗车间,以及部分零星工程改造等施工内容;
3.4 工程采购范围:根据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完成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6 项目预算:62万元;
3.7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雨雪天气工期顺延);
3.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公布表,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 4.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连续三年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木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6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计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4.8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履约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证明文件; 4.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2)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烟亲关系,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10 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请登录)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ww.jzsc.mohurd.gov.cn)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网页查询截图; 4.11 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应当(请登录)投标人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 4.12 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4)拟配备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请登录)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均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7)投标人需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条件的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至 2025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5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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